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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发展党员“五四三二一”规程

2014-09-17 16:10:00 | 点击: | 收藏本文
       为切实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和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制订《旅游管理学院发展党员“五四三二一”规程》。
一、五榜公示
(一)公示项目
       本学院所有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做到“五公示”:即在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吸收和转正五个环节都必须公示。
(二)公示内容
公示时不限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进行入党申请公示的,公示以下内容:姓名、性别、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
       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公示,公示以下内容:姓名、性别、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党支部和团支部初始提名票决情况;学院党委意见;学生党工委意见;党支部意见;团委和团支部意见;群众意见;
       进行重点发展对象确定的公示,公示以下内容:政审情况;谈话情况;考察情况;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推优票决情况;参加志愿者服务情况;廉洁修身情况;专业学习和参加党校学习情况;获得荣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等服务同学情况;
        进行预备党员吸收的公示,公示以下内容:参加志愿者服务情况;再谈话情况;再考察情况;答辩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各级党组织票决情况;以及在成为重点发展对象到成为预备党员前的廉洁修身情况、学习情况、获得荣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等服务同学情况;
       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公示以下内容:在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到转为正式党员时的廉洁修身情况、参加志愿者服务情况、专业学习情况、获得荣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等服务同学情况;各级党组织票决情况。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四)公示方式
       凡涉及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的,均必须同时在本学院党务公开墙、本学院网页和年级QQ群共享文件公示。
(五)公示负责人
       学院党委副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的总负责人。
二、四次票决
(一)票决项目
       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吸收和转正等四个环节,都必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票决。
(二)票决方式
       凡涉及票决的,都必须全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当场点票;在向学院党委报告票决结果时必须呈交有记票人、唱票人和监票人亲笔签名的票决结果原始记录。
(三)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
       进行民主测评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被测评者所在班的全体同学;进行团组织推优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被测评者所在团支部的全体团员;进行党组织推优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被测评者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党支部进行票决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被测评者的辅导员和所在党支部的全体支委会成员。学生党工委进行票决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学生党工委全体委员;学院党委进行票决的,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的范围是学院党委全体委员。
(四)票决门槛
       票决结果所得赞成票必须达到2/3及以上。
(五)票决结果的管理
       凡涉及团组织票决的,其结果由团支部书记将原始记录及时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及时将该原始记录报学院学生党工委组织部,由学院学生党工委组织部汇总原始记录后,由学院学生党工委书记(或由学生党工委书记委托学生党工委组织部长)将汇总了的原始记录报学院党委;凡涉及学生党支部票决的,其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将原始记录及时学院学生党工委组织部,由学院学生党工委组织部汇总原始记录后,由学院学生党工委书记(或由学生党工委书记委托学生党工委组织部长)将汇总了的原始记录报学院党委;凡涉及学生党工委票决的,其结果由学生党工委组织部将原始记录汇总后及时报学院学生党工委书记,由学院学生党工委书记将汇总了的原始记录报学院党委。
三、三方征询
(一)征询项目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必须征询共青团组织、生源地所在地党组织和党外群众的意见。
(二)征询要求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五个主要环节均必须征求学院团委和发展对象所在团支部的意见,也必须征求学院党外群众的意见。
        在吸收一年级学生为预备党员前,必须征求该生毕业中学党组织意见。
        在吸收学生为预备党员前,必须通过该生的生源地所在地党组织,对该生进行政审。
        在入学前是预备党员的,在其转正前必须征求该生毕业中学党组织意见。
        凡本学院研究生入党或转正的,研究生党支部必须征询指导老师的意见。
(三)征询管理
        本院学生党工委组织部是征询意见的主管部门,直接向本院党委负责。
(四)征询结果的使用
        征询结果表明有明显异议者,即中止发展过程。
四、二场答辩
(一)答辩项目
        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环节,必须答辩。
(二)答辩内容
       进行吸收预备党员答辩的,答辩内容包括:理想信念;理论水平;入党认识;心理认知;廉洁守纪情况;先进性和纯洁性程度;专业知识水平等。
       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答辩内容包括:理想信念、理论水平、入党认识、心理认知、廉洁守纪情况、先进性和纯洁性程度、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在成为预备党员后的进步和变化情况。
(三)答辩方式
        进行吸收预备党员答辩或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可采取问答式、情景模拟式、陈述式等方式。
(四)答辩的组织
        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答辩工作的组织,均由学院党委直接负责。
五、一票否决
(一)否决项目
        凡没有参加志愿者服务并没有达到时数要求者,不得发展其入党。
(二)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要求
        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累计参加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服务;凡被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者,必须累计参加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服务;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者,必须累计参加8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服务;凡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者,必须累计参加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服务;
(三)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认定
       学院党委统一印制《旅游管理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证》,本院学生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时,向服务单位出示《旅游管理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证》,并要求加盖服务单位的公章或由本学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出具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其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数。
(四)参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
        本院党工委党员志愿者服务协会是本院志愿者服务的登记部门,本院党工委宣传部是本院志愿者服务的核实部门,直接向本院党委负责。各党支部宣传委员是本支部志愿者服务的主管人,向本党支部书记和本院党工委志愿者服务队、宣传部负责和报告志愿者服务工作。
六、规程运作机制
(一)节点熔断机制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吸收和转正等五个环节,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熔断点,即予中止,供核实确认触及熔断点,即予终止进入下一个环节。各环节的熔断点是:
        1.入党申请环节熔断点:入党申请不是入党申请者真实的意愿表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熔断点:没有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数达不到要求;未公示或未按要求内容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票决结果未达到最低门槛;
        3. 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熔断点:没有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数达不到要求;未公示或未按要求内容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各票决结果未达到最低门槛;政审不合格;谈话、考察中发现问题或支持度低于2/3;廉洁修身方面未达到要求;专业学习成绩不合格和党校学习成绩不合格。
        4.吸收预备党员熔断点: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数达不到要求;未公示或未按要求内容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各票决结果未达到最低门槛;政审不合格;未征询意见或征询意见有明显异议;培养人不同意发展;谈话、考察中发现问题或支持度低于2/3;廉洁修身方面未达到要求;专业学习成绩不合格和党校学习成绩不合格;答辩成绩优良率低于80%。
        5.预备党员转正熔断点: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数达不到要求;未公示或未按要求内容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各票决结果未达到最低门槛;未征询意见或征询意见有明显异议;谈话、考察中发现自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存在明显退步现象或支持度低于2/3;廉洁修身方面未达到要求;专业学习成绩不合格;答辩成绩优良率低于80%。
(二)基地化培养、考察、锻炼机制
        学院将在中国共产党三大旧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东江纵队旧址等红色场所建立本院党员培养、考察和锻炼基地,结合理想信念培养、志愿者服务、专业素质拓展等,到基地锻炼,并在基地锻炼中培养、考察。
(三)个人和集体问责制
        一方面,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按五大环节的工作职责将其分解到入党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学生党工委部门负责人(团委部门负责人)——学生党工委负责人(团委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书记,根据各个人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按五大环节的工作职责将其分解到团支部(党支部)——学生党工委(团委)——学院党委,根据各组织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团支部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学生党工委负责人和学院党委负各层级工作职责的总责,党支部(学生党工委、党委)组织委员承担政审和征询意见工作职责;党支部(学生党工委、党委)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共同承担谈话、考察工作职责;党支部(学生党工委、党委)纪检委员承担廉洁修身工作职责;党工委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人、党支部宣传委员承担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团支部书记承担推优工作职责;党支部(学生党工委、党委)书记承担答辩和票决工作职责;
(四)谈话、考察回避机制
        为保证谈话、考察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凡涉及谈话、考察的,谈话、考察对象所在年级的同学均不得担任谈话、考察工作组的成员,并由上一级党组织委派谈话、考察工作人员。
   (五)“背靠背”评价机制
        由本院学生党工委制作评价表,用无记名、当事人不参加的“背靠背”评价方式,每半年对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学和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状况,并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及时与其反馈和交流,以此督促其改进和提高。
 
                              旅游管理学院党委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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